河北霸州:由违建所折射的监管乱象

来源:法制聚焦 作者:水中花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02
摘要:导语:明明手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却发现自己的土地上被他人盖上了房子,而且还在出租经营。很难想象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经营场性所在没有工程验收和消防验收的零验收状态下
       导语:明明手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却发现自己的土地上被他人盖上了房子,而且还在出租经营。很难想象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经营场性所在没有工程验收和消防验收的“零验收”状态下却依然生意红火。如此荒诞之事就发生在仅仅距离首都约100公里的河北省霸州市。
       李国超作为北京华北鼎力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曾经与霸州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存在过920万元的债务纠纷,后经法院调解,永安公司同意将公司所有的位于霸州市兴华北路东侧北菜市场南侧的商业用地,证号为霸土国用(2003)字第2003150149号,总面积3665.73平米的地块,作价1000万元折抵给李国超,以抵清920万元借款、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申请执行费、过户所需税费。根据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李国超于2015年7月份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式成为这块土地的所有权人。
图片说明:李国超通过法院判决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017年,刘东勋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块土地所有权,一审法院判决后因李国超不服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8日作出(2017)冀10民终2010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霸州市人民法院重审。至此说明2017年1月16日由霸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霸民初字第5324号民事判决是一份未生效的判决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该块土地的拥有者就是李国超而非刘东勋。
图片说明:刘国勋在司法过程中主动撤诉
 
       在发回重审的司法阶段,刘东勋向霸州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霸州市人民法院准予了刘东勋的撤诉要求。至此,案件告一段落。值得注意的是从永安公司将土地折抵给李国超开始,直到刘东勋起诉,再到刘东勋撤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人始终是李国超从未改变。也就是说除了李国超之外的其他人并无任何权利使用或者支配该块土地。
       而刘东勋主张土地所有权一事,也并非无果而终。由霸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冀1081民初2917号民事判决中已经明确判决:永安公司赔偿给刘东勋4664828元作为经济损失。至此案件告一段落。
       纵观上述材料不难发现,整个事件中,李国超作为该块土地的唯一所有者,在合法程序下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受法律保护;刘东勋和永安公司之间的纠纷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的460万经济补偿方式解决;而刘东勋和李国超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联性,在法律层面刘东勋也无权使用这块土地。
 
李国超被霸占的土地上正在经营却没有消防验收的菜市场
 
       为了使该地块发回最大价值,作为北京华北鼎力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李国超奔走多年,终于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达成初步合作协议,利用该地块共同合作经营项目。2021年3月,就在准备动工时,却意外发现刘东勋已经在这块地上盖起了房子。“我的土地,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刘东勋盖上了房子,这明显是违建!我很质疑他的立项和审批手续时如何办理的,所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李国超如是说。
图片说明:刘东勋违法建造的房屋用于经营市场和酒店
 
       李国超将这个问题反映给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书记刘金堂,接到材料后刘金堂表示尽快处理此事,但截至目前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而违法建筑却明目张胆的开张营业了,经营项目还是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农贸市场和酒店。
       在该块土地现场可以看到,刘东勋利用他人土地建起来的钢结构房屋共有5层,底层目前用来经营农贸市场,2—4层出租给喆·啡酒店使用,租金也由刘建勋收取。
       众所周知,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有工程验收证明,如果是经营性场所还需要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而这些手续办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就是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明,那么刘建勋是如何办理这些手续的呢?
       在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股,办公室工作人员十分肯定上文中所提及的地块上,从未向本单位提交过消防验收手续。也就是说该地块上的菜市场和喆·啡酒店根本没有通过消防验收。
       对于目前存在的菜市场和酒店是否属于违建的问题,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与执法大队郭队长表示,他们曾经注意过这个建筑,但调查因为土地权属不明等问题中止。
       事实上,作为当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清楚土地权属问题并非难事。无论司法程序如何,土地备案最终只能由一个主体拥有,也就是说一块土地不可能拥有两个或者更多的主人,这些程序在国土部门一定有着清晰的备案。那非土地拥有者建造的房屋是如何拿到工程规划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呢?不难推理,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没有审批手续,要么提供了假的手续。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与我国法律相违背的,且对于土地拥有者是极其不公平的。
       从民众安全角度来考虑,作为经营性场所无论是农贸市场还是酒店都属于涉众场所,每天会有大量人流往来,那么工程质量就成为百姓生命安全最重要的因素,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场所用于经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问题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民众的安全问题又应该有谁把关?如果连最起码的土地手续都不具备,试想该建筑内所有经营项目是如何通过建筑、消防、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这些正常的手续若没有,就会使人质疑是否存在监管不严的现象;若有,那就一定是在审批环节中出现了不应有的问题。一个简单的违建只是作为现象存在,这个乱象所折射的是多个职能部门工作不力的本质。
责任编辑:水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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