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既影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又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如何构建多元治理体系高效能破解“执行难”,实现判决、裁定的“应执尽执”,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共和乡虎林村的村民马某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当地法院打赢官司却遇到“执行难”的问题。
![]() 8月11日下午3点14分,乐都区法院向我短信发送了(2025)青0202执343号案件,但是对于我反应的其它案件依然没有答复。而民和县法院直到10月21日上午10点28分才短信回复:“本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有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交,本院决定是否恢复执行。”于10月21日上午10点57分短信回复:您关于民和县法院(2022)青0222执412号一案的来访(信)材料收悉。“您所反映的事项已转执行法院执行局办理”。对于我的案件几乎是不闻不问。 我曾于2025年9月22日下午私下找过民和县法院执行局领导洪某法官,他的答复是无法给我书面答复,让我个人去查赵某成、赵某先的财产,让我个人想办法去找赵某成本人解决,反正他们是找不到。我听到这里就想问一句:如果这些问题要靠我一个老百姓去解决的话,要法院执行局干什么呢?相比而言,乐都区法院的态度可以,但是对于问题采用一个慢慢拖的办法,我什么时候去他们的回复都是慢慢找人,慢慢解决,从本质的上来说就是不解决问题。 对于被执行人赵某成、赵某先二人,这两个法院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任由二人逍遥法外,对于我提供的财产证据也是不闻不问。我不禁怀疑是不是因为赵某成曾在乐都区法院工作过,所以他们出于人情关系才不解决问题。 令人不解的是,2019年植树造林12266.3亩,树栽了这么多,为什么至今却拿不到农民工的工资?互助县法院刑事判决书中显示对方有财产,法院怎么查不到?赵某成有1257.27平方米的商铺,为什么离婚不离家全部转移给了他的妻子?我多次要求拘留赵明成和赵某先,法院和派出所说找不到人不拘留合理吗?期盼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使我的案子能够早日执行到位,让司法裁判真正落地有声,让公平正义以更高质效的方式得以实现。(来源:头条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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