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0][4]=array(); $z[0][4]['typeid']="60"; ?> 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律师声明_法观网
返回栏目
首页焦点 • 正文

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律师声明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麦穗儿

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

律师声明

近期,在奉贤区一定社会层面出现了对郑元生先生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恶意造谣之言论。此等内容对郑元生先生及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等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使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产生了诸多怀疑。为此,本律师受郑元生先生及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发表如下郑重声明:

一、郑元生先生及其领导的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等始终秉承“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宗旨诚信经营,积极为社会作贡献;

二、对于制造、散布虚假言论的相关责任主体,郑元生先生及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已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经初步调查系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败诉方相关人员所为。郑元生先生及上海海健堂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侵权人、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上海汤卫忠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汤卫忠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dede:type typeid='60' }[field:typename /]{/dede:type}

    Copyright © 2002-2024 法观网 版权所有